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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文科博士:用生命去讀的中國留學生
發(fā)布時間:2015-02-13 來源:美國留學
 一個博士的頭銜意味著什么?
就是在名字面前加上“Dr.”兩個字母!就讀期間,對于“你在忙些什么”這樣的問候,回答經常就是“在忙著往名字前加兩個字母”。我在加州大學就讀,可以說是民主平等理念在美國貫徹得最到位的地方。全系老師學生職員相互都以名(First Name)直呼,只有我們這些亞洲去的學生在那里叫Prof.或是Dr.某某,所以就算是在學校這樣的環(huán)境,要把Dr.加在名字前面,也不是那么經常的。我的一個學姐,在一所中游的加州大學英語系作教授,就在她個人支票的名字前赫然加上這“Dr.”兩個字母,以至于她去超市買東西,支票一寫,收銀員馬上禁不住就要問,你是什么樣的Doctor?腦外科的?
到了我這里,倒是我后來服務的美國公司的老板建議我在名片上印上Dr.這兩個字母,他認為可以提高公司形象,增加生意。對我來說,嗨,終于有個地方可以加上這兩個為之奮斗多年的字母了,而且我還發(fā)現這是一個打破交際沉默的絕好方法,因為對方馬上就要問“哇,博士,學什么的”?于是我也就把這個標簽習慣性地帶下來了。
代價呢,有嗎?八年!我成熟生命中最富精力的八年!這八年,是從每天只睡到一、二個小時開始的,前面四年平均每天都睡不到四個小時,而且四年中每周都要閱讀千頁以上的專業(yè)文章和書籍。這好像有點聳人聽聞了?
這還并不夸張,因為美國的文科博士學位平均完成時間是七年半,就象我在學校時廣為流傳的一幅漫畫,一位研究生老兄坐在堆滿書籍的書桌前,門外一個聲音喊道“快出來玩呀”,老兄回答“好,沒問題,再有差不多七年我就出來了”!我這八年,差不多正好在平均水平上,而且比起拿到博士候選人資格以后,最終未能完成學位的那大約50%的人,還要算幸運的了。
因為是文科呀,要和英語是母語的同學一起閱讀、寫作,還要掙錢交學費、養(yǎng)活自己,這聽聽都難透了。
不過絕大多數學中國研究生出去,學的是理工科,這可大不一樣了。美國理工科的博士學位平均五年完成,而且這五年里的勞動強度還要相對低于文科。簡單說,他們跟著導師作一個大的課題,每個學生分到課題的一小部分,然后在實驗室中去作科研。學生的科研做完了,論文就完成了(幾個學生的題目加在一起,導師的大課題也就幾乎完成了)。要作的課題都是有科研經費的,按照大學的規(guī)定,學校老師的科研經費約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比例要用在學生身上,這樣學生在實驗室做著自己論文,還領著助研的津貼,衣食無憂,這樣的日子實在是文科的學生可望不可及的。
為什么頂尖學校又要放在標題里呢?自豪呀!嘿,代價就是在這里了!我上的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(UCLA),應用語言學系。UCLA可說是舉世聞名的,我93年入學時,全美排名在第二十四、五位的樣子,屬于TOP1%(里根時代排過全美第五,現在隨著加州經濟下滑,大約排在五十幾位)。
而我的應用語言學系,其專業(yè)排名更是無可爭議的全美第一。既然有了這樣的地位和榮譽,在學校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對于學術的要求就變得極為嚴格,學校氛圍真可以說是人人爭先,我身邊的老美同學,他們的睡眠時間也和我差不多。要想在這樣的學術環(huán)境中好好生存下來,就要上演一部學術版的《活著》。我是在入學很長時間以后,慢慢慢慢地才懂得了美國的學術界對于博士論文的理解:一篇合格的博士論文一定要有一點在本學科內從沒出現過的創(chuàng)新研究。有了這樣的創(chuàng)新研究,才有這篇論文的價值,論文才能合格。如果在實驗室里,大課題立好了,每一個具體的小課題都可以是那一點點的創(chuàng)新部分。
可文科怎么辦?
事情就難在這里了。一名學生選中一個課題,必須要把這個課題涉及的領域內所有已經發(fā)表過的文章全部看過并寫出點評。不做到這一步,就不能讓讀者信服論文里的研究是前無古人的,論文就不能通過。在我就讀的地方,這個基本理念被嚴格執(zhí)行著,也使得想在頂尖專業(yè)獲得學位的要付出超人的巨大代價。一些小一點的學校,或是排名一般一點的學校,多以關心學生為首位,通過這樣的特色來吸引生源,或許學術上的要求就沒有這么殘酷了。
我能“活著”嗎?
年少時在國內,對美國的了解屬于那種一知半解道聽途說的狀況,大概接受的概念是美國的高中生是玩的,大學生是讀書的,而中國的高中生是讀書的,而上了大學就解放了,是玩的。
在國內,大學我是玩過來的,“醉生夢死”各一年。美國的高中沒有直接上過,姑且不去評論。大學生嘛,我所接觸過的UCLA的美國本土學生幾乎沒有見過不奮力向上的。到了研究生,直接就是在把作領先全人類水平的科研當做自己本分,人人奮力在追求著那數年才能完成的博士論文。
我進入到了這樣的學校,想著可以居住在洛杉磯這樣的中心城市,就讀于美國排名第一的專業(yè)。我可不知道“活著”都能夠成為核心問題。有這么一個讓我刻骨銘心的細節(jié),可以作為我剛開始時經歷的寫真。
在那個靠書信聯(lián)絡的年代,我在第一個學期“生存”下來以后,給家里寫信這樣說到: 我這一個學期學習的時間,超過了我在國內大學兩年的總和。UCLA是“學季”制(Quarter System。在中國學的英語,學期一般是Semester,那是一年二個學期的制度,其實還有Trimester,是一年三個學期的制度,二個字詞頭不同。),每年分秋、冬、春三個學季,再加夏季,這樣每個學季只有十周時間。要在十個星期學里出二年的量,鋼鐵都煉成了!我在當時的家書中描述,每天只睡到一到二個小時,十個星期沒有任何社交娛樂活動,沒有開過電視(當時互聯(lián)網還沒有深入到生活里來),一共只有一次體育活動,大概是一個多小時的網球。
當時我26歲,靠的是燃燒生命來作到這樣的努力。
我的專業(yè)應用語言學主要是關注人類的語言學習和教育。我的第一堂課是一門關于閱讀的課程,探討了閱讀的速度。有關研究說美國的大學生應該達到每時400頁的速度,才能有效達到在學術領域生存的目的。課畢,老師說課后的作業(yè)主要就是閱讀(我們是文科嘛),量不算大,大概每天一個小時就可以了。然后推薦了文章和書目,約400頁的量。我第一個學季有三門課,每課每周上二次課,每次都有作業(yè),大約都是400頁的閱讀量。這樣,我一周要面臨2400頁的閱讀!
我能讀多快?
小時候跟同學、玩伴們比賽,中文小說大概是一分鐘一頁,大學時在宿舍里大家輪著等武俠小說看,速度應該也就是每小時60-100頁這樣。英文呢?從來沒試過。于是,帶著第一天在美國上學的興奮和焦慮,在好不容易把該讀的東西從圖書館等處收集齊了之后,拉開架勢,測一下閱讀速度:每小時14-15頁!活著!?我拼命地讀,希望速度會提高然后能夠解決我面臨的困境。不吃不睡的十幾二十個小時下來,這個速度穩(wěn)定到了16-17頁;一個學季過來,大概到了30頁,這都還遠遠不能到達生存要求。(至于后來,一年以后到了一百多頁,三年以后就真的是在400-1000頁這樣的速度了,那是后話。)
于是,只好是不吃不睡,只好是什么活動都沒有,閱讀! 能讀多少是多少!不讀,課堂上是討論式的,就完全要從課上掉出來了,那太丟人了。這每天一到二個小時時間的隨眠,還是分成幾次的。實在熬不住了,睡上個二、三十分鐘,或是沖個澡、泡個澡,清醒一下。不吃,是因為肚子里飽了,就會困,所以只是零零碎碎的吃一點東西,熬著。這真是實實在在拿著生命來燃燒。小時候老記得拿破侖厲害,睡覺很少,經常是坐在椅子上打個盹,很羨慕。原來不過如此,我也可以嘛。在中國的大學里不是玩嗎,天天打球。我的大學,感謝你為我奠定了出色的體魄!
UCLA的圖書館,是美國西海岸數一數二的,規(guī)模很大,加上復雜的電腦檢索系統(tǒng),靠自己去找書和文獻,起步也很艱難。然后,系里明文規(guī)定,所有交上去的作業(yè)、文章必須打印,格式和排版是按照美國出版協(xié)會的具體要求,有一整本書可查。再加上作為母語非英語的學生,我交上去的作業(yè)和文章還必須事先請人做英語的校對,因為系里學生守則上明文規(guī)定“教授是幫助學生學習學術內容的,不會受理英語語言有問題的作業(yè)”。還有電腦,當時出國前在國內摸一下電腦還是很“神圣”事,根本用過呀。上學之初,從打字排版制表等等基本的文字處理都是“盲”。那個打字速度可想而知。好家伙,就這么點生命,燒吧。直到頭十個星期過完才能夠喘上一口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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